王舒杨 报道
shuyang@sph.com.sg
二手建筑承包商因没有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工人安全,导致工人高处坠落死亡,昨天被判罚款15万元。这是至今雇主因抵触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2节条文被判的最高罚款。
根据安全与卫生法令第12节条文,雇主必须尽所有可能采取确保职员工作安全和健康的必要措施。一旦罪成,雇主将面对高达50万元罚款。
CGW建筑有限公司案发时是韩国现代工程建设公司位于美芝路South Beach综合房地产项目的二手承包商。CGW公司昨天承认一项控状指它在2012年10月25日,因没有采取足够安全措施确保工人在支起楼梯模板工作时的安全,造成工人周世洪坠落6.4米而死亡。
案情显示,事发当天周世洪与另两名工人在事发建筑施工。其中一人问周世洪是否有混凝土按钉,周世洪于是俯身在身旁的筒中寻找,直起身时却失去平衡,从二楼工作台上坠落到一楼,身上多处受伤,最终不治。
根据CGW与现代工程建设公司的合约,前者必须为工人提供救生索,确保他们在支起模板时的安全。
人力部调查显示,CGW公司已进行安全隐患评估,知道应该提供安装模板时的安全措施,但公司却没有按照规定,在中间的工作台外侧安装防护栏或提供救生索。
此外,人力部发现,CGW公司虽然向现代工程建设公司提出工作许可(Permit-to-Work)申请,却没有等到后者批准就开始施工。
人力部今年6月主要针对高处工作条例,突击检查250个海事和建筑工地,发现有174家公司负责的工地触犯工作场所安全条例。根据条例,所有建筑工地、船厂、石化、制药厂等工作场所,必须实行一套预防坠落计划(Fall Prevention Plan)和工作许可系统。
CGW公司不是第一次被判抵触安全与卫生法令,它曾于2011年因没有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工人安全,造成工人受伤而被判罚款五万元。(人名译音)